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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发布时间:2023-05-12       阅读次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引领示范,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助力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6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要求

科技项目申报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创新工程、国际科技合作4类。申报内容应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落实“双碳”目标任务,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科技创新工程类项目按《关于加强云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工程管理的细化措施》申报(详见附件1)。

(二)软科学研究类项目按《2023年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选题》申报(详见附件2)。

(三)科研开发类项目按《2023年科研开发类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详见附件3)。

(四)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申报方向包括城镇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以及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等,需提交与国外独立法人机构的合作协议。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并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5家)。

(二)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并实际主持研究至课题结题。

(三)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四)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研发经费和创新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快捷通道(科技与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页面进行注册登录并填报项目信息(已注册的单位沿用原用户名,修改密码重新登录)。具体操作见附件4。

(二)申报程序。申报单位于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形式审查,审查通过项目由专家组进行评审。

(三)立项公示。评审通过项目将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s://zfcxjst.y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项目予以立项。

(四)申报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莫飞,0871-64320643。

 

附件:

附件1-关于加强云南省科技创新工程管理的细化措施

附件2 2023年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选题

附件3 2023年科研开发类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 云南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操作指南

(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0iZ2uvSu3M_uZ5BN-TiMxw?pwd=tjuw)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23日